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痞客幫又出了新的功能『我最三八』,研究了一下還不確定是要怎麼運作。不過還是先註冊了一個身份『我做粗工的』。

好啦!其實我一開始選的是『性感人妻,羞』。哈哈哈哈哈哈。

可是冷靜下來之後,左看右看覺得還是『粗工』適合我啊!嗚。

還有什麼形容詞更適合這個每天為兩個小鬼把屎把尿、要被他們的嬉鬧聲、爭吵聲疲勞轟炸、還得抽空操持家務的苦命家庭主婦呢。

而且話說回來,我也是這個部落格的粗工,每天努力撞鐘。

已經有幾個人問過我一個問題:「為什麼要每天寫一篇文章呢?不是每天已經很忙了嗎?」

的確,為了好好的經營部落格,每天都要等兩位小長官睡著之後才能開始作業,整理照片、構思主題,磨蹭下來,早則十一、二點,晚則凌晨一兩點才收工。

那位何不有空再寫就好?

説的冠冕堂皇就是要為孩子們留下個紀錄。

全職的家庭主婦日復一日幾乎不變的生活,沒有特別想什麼也傻傻的一天過一天,一恍神,當初抱在懷裡皺巴巴的小猴子,現在已經會跟媽媽一搭一唱,仔細回想一些可愛的成長過程,卻發現隨著時間過去,記憶也越來越模糊(人的記憶真是最不可靠的朋友),當然啦!生了兩個小孩腦容量銳減到只剩下四分之一也有影響吧!

但是說來羞赧,真正的原因並不完全是上述這麼美麗的理由。每天記錄部落格,只是因為一個很小的原因→→『我是懶鬼!』

乍聽之下好像不合邏輯,既然懶就更不可能每天寫啊!

可是就是因為懶惰,才需要每天動筆,讓它變成每天的例行公事,把它納入每天作息的一部份,才會有動力去完成它。

我剛開始寫部落格也是三天捕魚、五天曬網的,等我每次想到要寫一篇新文章,轉眼距離上一篇文章已經過了十天半個月的,有寫跟沒寫差不多。

後來也有試圖努力振作,不過畢竟不是每天動筆,總覺得要開電腦寫部落格是額外的苦工,喬安又不巧是個對自己特好的人,偏偏每天跟兩個小鬼廝混,可以找到的理由還特別多,每天總可以想出可以懶惰的各種理由,呵。

最後的結果就是只要稍微對自己好一點,很快就一洩千里,什麼也完成不了,為了讓這個小小的部落格可以撐下去,最後就是讓它成為我生活作息的一部份,每天要完成之後再睡,看著連續的日期就覺得想要讓它這樣連續下去,目前的動力就是要讓部落格文章的發表日期不間斷的綿延下去。

這樣的行徑好像已經離強迫症應該不遠了喔!哈哈。說真的每天筆耕也真的跟粗工沒兩樣了。

最後,套用水果奶奶(這是佑佑薇薇最近最愛的節目,裡面沒有不禮貌的對話,還穿插著一些說故事跟卡通,適合小小朋友)的再見台詞:「各位大朋友,小朋友,喜歡看部落格跟不喜歡看部落格的朋友們,我們要說什麼呢?再見囉!我們明天再見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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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annemam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